凌虛宮
老梅村的宗教信仰中心,建於清咸豐年間,大約西元1850年前後,由潘合成、許永吉等組成的三界公社從福建恭迎三官大帝神像渡海來供奉,因此凌虛宮有「三界公廟」的稱呼。原址在港尾仔,另有一戲坪地當作謝神做戲戲台之用。
因廟地土壤容易流失。所以在西元1899年,(明治32年) 由庄長潘迺明發起擴建,遷建於現址戲坪地(公地44號),同年建成,並且在後來從淡水一位江先生住處恭迎台北天后宮天上聖母神像合祀,因此亦稱「媽祖廟」。
民國77年江正德、潘以平、許八郎等人發起改建,78年冬入火安座。地下一樓(30坪)為儲藏室、一樓(85坪)為老人休閒活動中心,二樓(85坪)奉祀天上聖母、武財神爺、福德正神與註生娘娘等聖神,三樓(40坪)奉祀三官大帝、神農大帝、觀音菩薩等神明。
每年農曆一月十五日乞龜,三月二十三日媽祖聖誕祭典非常隆重,有神明遶境活動。農曆七月十五日有中元普渡各區輪流祭祀。農曆八月十一日謝平安,祭祀殺豬公,演戲兩天。農曆十二月十四、十五日三界公生日入廟紀念日。
以下為補墾契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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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補墾契字
大清同治11年/1872年 《石門鄉志》
立補給墾契字小圭籠社番土目鄭安吉,有承祖父遺下埔地壹段,在芝蘭三保老梅莊。東至郭家小溪為界,西至潘家田崁為界,南至潘家橫岸直透為界,北至水溝轉出斜西直透大海為界。緣昔年祖父在日,經將此段業界憑中明踏,給付三界公社內之董事等,開墾成田,以作祀業。當日三面言定,照值價銀五拾元整,銀收契立兩相交訖,年配大租口糧谷貳斗,自給以後毫無閒言。
茲因三界公社內諸董事潘光松、潘合成、練益成、許永吉、鄭金福、賴四時、劉文香等,來稱此段業契,咸豐年間遭亂遺失無存,再回求給補墾,悉照原界給交諸董事等,前去掌管瞨佃收租,作為春秋祭祀之資。
保此埔地田業,委係祖父再日明給之業,與別社番親等無干,亦無重給字據,以及來歷不明,如有等情,吉一力抵當,不干買主之事。此乃甘願補給,并無抑勒,不敢反悔,用特再立補給墾契字壹紙,永遠付執為照。
即日仝中祖父在時,已收過墾契字內佛銀五拾元正足訖,再照。
一批明界內抽出風水一穴,坐西向東,址在草湳邊。因郭福那自同治甲子年間,安葬先父骨骸,但近來人心不古,屢次疊葬致傷。向三界公董事潘雪人、許永吉、賴四時等相商,免日後生端,備出銀叁拾貳元交雪人等收入,以資演戲之儀。
雪人即將抽出此地週圍,明踏立石定界,分前後左右。自墓面前致貳丈立石界,幕後至軟格上十五丈立石界,左畔至消水溝界,右畔至乾溝立石界。
四至立界分明,交付郭福那掌管,自今以往界內不許眾人再葬,若已葬者准予照舊修理,或遷移別處可也,如有強葬者係雪人等出首阻擋,即日此炤。
代筆人李元
為中人潘贊
場見耆番潘大圖
同治拾壹年拾月 日立補給墾契字土目鄭安吉
凌虛宮 |
正月十五 |
中元普渡 |
中元普渡 |
神將會 |
公地
凌虛宮旁社區,原是小圭籠社的土地,嘉慶、道光年間有「三界公社」董事向小圭籠社土目承墾。建造凌虛宮祀三界公(三官大帝),也將廟附近的水田出租,並將這些租金收入作為祭祀經費。現在這些水田已成為民宅,土地屬於新北市政府、潘姓與凌虛宮所有,住戶只有房屋的使用權,沒有土地所有權,每年分兩次向市政府繳納地租交地租。因此本地人稱呼這地區為「公地」。這樣的特殊的現象,在其他縣市很少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