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潘氏家族傳到第十六世潘宮籌,有八子,潘永清是長子,潘盛清是五弟,永清、盛清兄弟先後來石門開墾,造圳開墾農田,建造成渠頂圳、成渠中圳、成渠下圳(1870年),還有涵源圳、金泉吉一圳。開墾下員坑、八甲、崁子腳、七股等地,成為良田。德茂、富基、老梅里都有他們開墾的足跡,再加上潘盛清獨資建造山溪里涵源圳(1878年)以及潘盛清與人合資建造阿里磅金泉吉一圳(1874年),石門地區一大半的土地開墾建設可以說是他們貢獻的,尤其本區多丘陵山地,築圳,造梯田非常艱難,有他們的拓展開發才有現在這麼好的農田水利設備與良田。
| 神農宮(舊街) |
| 士林新街 |
| 慈諴宮 |
以下介紹士林潘家:
潘永清家族
士林潘氏家族,河南光州固始縣人,祖先潘源節入閩,之後300年在閩發展,直到潘詒徽入漳州龍溪是漳州始祖。
一世 潘詒徽(漳州始祖)(漳州龍溪)
………
十一世 潘朝 遷石橋(石橋祖)
潘氏閩南漳浦潘氏石橋支系,金浦石橋,第十二世起應用「英雋開宏運,乾(清)綱(光)賴(迺)以扶,同仁為大道,正己是先師」等字勻以區別輩分。
十二世 潘記
十三世 潘次
十四世 潘光義(開台祖)
潘光義 (開字輩),名滿興,曾於雍正、乾隆間兩次來台,為遷台始祖,初居桃園八德市(昔八塊厝),後裔移墾今北投。
十五世 潘董生(瀛海)
十六世 潘宮籌
十七世 潘永清、潘景清、潘秉清、潘鼎清、潘盛清、潘成清、潘應清、潘慶清
潘氏第十六世潘宮籌生於乾隆59年(1794年),卒於咸豐6年(1856年),以教學為業,設教於鄉,培育後進,栽培諸子,士林潘家傳承儒家思想,進而造林墾田擴大家業,成為士林大家族,潘宮籌墳墓非常莊嚴,好友為他立了許多碑文,值得保存,為市定古蹟。
潘宮籌有八子,長子潘永清生於嘉慶25年(1820年),卒於同治十年,(1873年),是恩貢生。以儒者(恩貢生)出身,富有建設經驗,曾與台灣大富豪林本源合作,在北部蕃山一帶、馬武督辦造林、製腦、撫蕃、墾田,諸龐大事業,著有相當業績,又在淡水、石門、三芝等鄉,自力投資,從事墾拓,開鑿三條名成渠圳,延長數十里,開闢良田萬頃,利農利國。
潘永清一生進泮黌、恩貢生、入國學、司椎務、息械鬥,以剿匪軍功,敘宮訓導,捐納薦升,戶部員外郎,餘如有功鄉梓、設義塾、興文教、建新街、修寺廟、墾地開圳、助修志書。可惜早逝,享年54歲,後由諸弟,尤其是盛清,完成永清交代的事業。
芝蘭新街
士林昔為平埔族毛少翁社,瓦笠社所在。名為「八芝連林」、「八芝蘭林」,士林舊街於雍正2年(1724年)鄭姓漳人建「店仔街」,雍正5年(1729年)為「八芝蘭街」,是士林地區最早發展的地方。因咸豐9年(1859年)漳同械鬥街道屋舍焚毀。
潘永清主張將芝蘭新街遷至古名下樹林,即現在的福樹里,即士林夜市,由板橋林家出錢,士林地主捐地,潘永清、潘盛清兩兄弟居中策劃,以慈誠宮為中心,四面設有街道大北、大東
、大西、大南路,於咸豐十年(1860年)建造完成,潘家在慈誠宮右邊斜對面。
潘盛清生於道光19年(1839年),卒於民國5年(1916年),是慈諴宮興建總董事,光緒5年(1879年)建台北府,參與監督工事,完成永清在世之企業,開設怡昌商行,取得掃把標記之英國石油台灣總代理,獻身公益,義行遠播,與板橋林國芳,大龍洞港仔墘陳維藩三人,時人譽為「三粒五」。潘宮籌、潘永清與潘盛清父子三人為士林貢獻許多。
今台北縣石門鄉德茂、富基二村,在大屯火山的北麓,地當富貴角與麟山角間的沿海地帶......其開闢開始於乾隆末年,有漳人潘盛清以及許盛,泉州人陳、郭二姓者,自淡水迂迴至此從事墾荒。據傳有漳人潘碧公者,入墾於此,鑿四合興圳,闢農田甚廣,即今大丘田為乾隆末年潘盛清,七股為潘恭等人所闢,後來轉讓給簡姓七人合股耕作,故以稱。
潘碧公大約卒於道光末年,身後倒房絕嗣,潘碧公之產業,後託潘永清代管,永清過世後再轉為潘盛清,現仍由士林潘家掌管。潘碧公之神主牌位與祭祀事宜卻交給江家負責至今。今潘家在老梅仍約有十甲土地,過去石門八甲一帶也有大片田地,光復後因實行耕者有其田而被徵收。推斷永清、盛清兄弟大約在承接潘碧公的產業之後前來開墾石門,時間大概是咸豐年間(1851年之後)。
立憲新訂立,永遠租憑約字,潘碧公開墾楓林庄:
立憲新訂立,永遠租憑約字,小圭籠社番土目慶三,仝白番進興、月生、萬竹源成、金生等,切就業問賦,就賦充糧台灣。緣乾隆年間,該社土目等所轄下小圭龍庄、楓林庄、橫山庄、荖梅庄、九芎林庄、崩山庄、石門庄、尖子碌庄(即今尖鹿)、共八庄地方,給付佃人自備工本,開墾山林埔地,栽種地瓜、並帶坑水、築闢水田,盡行開竣,遞年配納租谷。蒙憲諭給三等且以充口糧,歷掌無異。旋據屯外委李逢春赴淡分憲冒稟,憲總信以為真,將三等口糧租額,採捕三灣屯餉,奈奔赴理番分憲王,稟明實情,經蒙兩廳出示,勘丈在案。切思三等轄下山畬逼近海邊,墾熟坑田,盡是磽瘠,此租谷實屬無幾,非界外田園可比,資蒙分憲王堂諭,交下佛銀……,零碎之業,不堪丈量,自道光貳拾年新訂,遞年加增谷五十石,照依八庄均攤,以濟貧番口糧,永遠為例,業佃兩願,各具手摹,甘結完案,並移銷淡府,三等受邀眾佃酌議,具各照依憲斷,加增新舊如數空納,三等日後定例糧租憑約字付各佃各號壹紙,永遠憑炤。
佃楓林庄潘碧公,應份新舊口糧大租各陸斗正,批炤。
道光二十年 月 日立憲斷定例永遠糧租憑約字小圭籠等土目
同治六年(1867年)地主與圳主潘成渠(潘永清家族的墾號)開圳合約如下:
立合約字人朱葉、蕋、領兄弟等,有承祖父遺下山田厝地一所,址在老梅小坑庄,該田並契出典李長城收租田多年贌田多年,尚存山業厝地抽出另管,批明典契炳據逐年應納社番口糧租穀載在田內完納,歷管無異。今因圳戶潘成渠引水到山,可闢良田,蕋兄弟願將該山以及厝地墾圳戶將該山界分沾水利,山主出地、圳戶出水均分,立約各墾成田,其山界東至崙頂反水為界,西界至典李家舊田為界,南至豎崙合石為界,北至豎崙林本源山為界,四至界址明白,踏作兩段。蕋等兄弟山主與圳戶對半均分,蕋等得水頭段,渠等得水尾段連舊厝地在內,俟開成田之日,再行踏界換約分管,須憑公道,勿蓄私心,此係兩願,各無抑勒,不得翻悔。今欲有憑,立合約字二紙一樣,分執各炤。
批明:潘成渠引水到山,付朱蕋等開闢良田,任從灌溉充足批照。
批明內添註圳字一字炤。 為中人 潘乾是
在場知見 堂弟金水
盛
立合約字人朱葉
同治六年三月 日 蕋
領
三界公社共同組織開墾公地,開墾成田的收益要做為三界公的祭祀經費。而三界公就是三官大帝廟(三界公廟),就是凌虛宮,剛開始凌虛宮是祭拜三官大帝,後來才請來台北天后宮的媽祖改名為凌虛宮。
三界公會的董事是地方上的有身分地位的紳士,合資開墾公地,並建廟。潘合成是潘恭家族的墾號,練益成是阿里磅練氏的墾號。而排第一位的潘光松(棇)是誰,雪人又是誰?
潘光棇是潘永清的長子,字雪人,咸豐二年(1852年)生,同治11年當時才21歲,是他父親要培養他為接班人,而翌年潘永清就過世了。所以他年紀輕輕就代表士林街潘家來處理墾拓事宜。在三界公會他排名居首,可見士林潘家的地位。潘光棇後來捲入芝山岩事件,1896年就被處死,年紀很輕。士林潘家大房漸漸消聲匿跡。令人婉惜。
從這裡,可以推斷咸豐年間(1851年)士林潘家潘永清就已經來石門開墾。
立補給墾契字
大清同治11年/1872年
立補給墾契字小圭籠社番土目鄭安吉,有承祖父遺下埔地壹段,在芝蘭三保老梅莊。東至郭家小溪為界,西至潘家田崁為界,南至潘家橫岸直透為界,北至水溝轉出斜西直透大海為界。緣昔年祖父在日,經將此段業界憑中明踏,給付三界公社內之董事等,開墾成田,以作祀業。當日三面言定,照值價銀五拾元整,銀收契立兩相交訖,年配大租口糧谷貳斗,自給以後毫無閒言。
茲因三界公社內諸董事潘光松(棇)、潘合成、練益成、許永吉、鄭金福、賴四時、劉文香等來稱此段業契,咸豐年間遭亂遺失無存,再回求給補墾,悉照原界給交諸董事等,前去掌管瞨佃收租,作為春秋祭祀之資。
保此埔地田業,委係祖父再日明給之業,與別社番親等無干,亦無重給字據,以及來歷不明,如有等情,吉一力抵當,不干買主之事。此乃甘願補給,并無抑勒,不敢反悔,用特再立補給墾契字壹紙,永遠付執為照。
即日仝中祖父在時,已收過墾契字內佛銀五拾元正足訖,再炤。
一批明、界內抽出風水一穴,坐西向東,址在草湳邊。因郭福那自同治甲子年間,安葬先父骨骸,但近來人心不古,屢次疊葬致傷。向三界公董事潘雪人、許永吉、賴四時等相商,免日後生端,備出銀叁拾貳元交雪人等收入,以資演戲之儀。
雪人即將抽出此地週圍,明踏立石定界,分前後左右。自墓面前致貳丈立石界,幕後至軟格上十五丈立石界,左畔至消水溝界,右畔至乾溝立石界。
四至立界分明,交付郭福那掌管,自今以往界內不許眾人再葬,若已葬者准予照舊修理,或遷移別處可也,如有強葬者係雪人等出首阻擋,即日此炤。
代筆人李元
為中人潘贊
場見耆番潘大圖
同治拾壹年拾月 日立補給墾契字土目鄭安吉
《北縣文化》第74期101頁
